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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余打造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标杆 引入智能执法装备柜

发布日期:2024-8-14 16:03:23 访问次数:235

新余为打造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标杆,采购杭州光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智能执法装备柜,在江西全省率先打造数字化标准办案区及执法装备库,全力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。
以下内容转载自 新余发布微信公众号









今年以来,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能力提升三年行动部署,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,以高新生态环境局为试点,在全省率先打造数字化标准办案区及执法装备库,全力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。



01
推进机构规范化

公开“三定职责”,明确工作职能,合理规划办公区、办案区布局,统一门牌、去向牌、桌牌、腰线等生态环境执法标识,强化生态环境执法辨识度。


02
推进装备现代化

按照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,先后购置无人机、多参数气体检测仪、便携式水污染物监测、现场执法记录仪、个人防护包等多种设备,依托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,配齐配全执法装备。



03
推进执法数字化

强化科技支撑、数字赋能,在全省率先打造数字化标准办案区及执法装备库标准化建设,高标准建设指令室、问询室、智能装备室、更衣室;依托在线监控预警平台,对园区企业废气、环境敏感点数据进行接入并实时监测,推动污染防治从“人防”到“技防”。



04
推进管理制度化

坚持党建引领,推动党建与执法管理深度融合,做到用制度管人,依制度办事。推动执法规范、着装规范、执法装备使用管理制度、环境信访工作制度等近20项执法制度上墙。



05
推进队伍专业化

通过现场教学、执法大练兵等方式加强执法设备使用培训,着力培养执法能手。执法人员入企检查做到规范着装、亮证执法、文明执法,努力锻造执法利剑,强化执法震慑。


今年以来,高新生态环境局依法查办案件14件,督促整改生态环境问题113个,同比增长27.3%;环境空气质量PM2.5改善10.1%,空气优良率达97.3%,辖区水质断面均达Ⅱ类标准。







来源:新余市融媒体中心(新余市广播电视台)综合高新生态环境局
供稿:通讯员谢安勇

编辑:彭磊 校对:李雪辰

值班主任:邹琴 胡青霞
值班总编:刘远华

原文链接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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